《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證書》招生簡章
中醫確有專長中醫醫師是國家科技部、教育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16個部委2007年初聯合發布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所提出的推動“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發展”和國發(2009)22號文件的重點任務和要求,由當地衛生局組織統一考試,合格后頒發《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證書》。
二、政策支持
根據《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五條 中醫(專長)醫師實行醫師區域注冊管理。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者,應當向其擬執業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中醫藥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經注冊后取得《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六條 中醫(專長)醫師按照考核內容進行執業注冊,執業范圍包括其能夠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和具體治療病證的范圍。
第二十七條 中醫(專長)醫師在其考核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執業。中醫(專長)醫師跨省執業的,須經擬執業所在地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同意并注冊。
第二十八條 取得《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證書》者,即可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以個人開業的方式或者在醫療機構內從事中醫醫療活動。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1、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
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 注: 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其指導老師應當具有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從事中醫臨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醫類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指導老師同時帶徒不超過四名。)
(1)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經指導老師評議合格;
(2)由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推薦,推薦醫師不包括其指導老師。
2、經多年中醫醫術實踐的,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核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醫術淵源,在中醫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施行前已經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的;
(2)對某些病證的診療,方法獨特、技術安全、療效明顯,并得到患者的認可;
(3)由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15年或以上中醫臨床工作經驗)推薦。
3、招生對象:
(1)行醫多年但不符合條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
(2)具備中醫藥特色療法、一技之長人員
(3)鄉村“赤腳醫生”等基層中醫藥人員
(4)西醫藥改學兼學中醫藥人員
(5)有意向自主創業,開中醫門診人員
(二)、報名所需材料:
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一式樣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年滿24周歲以上,學歷原件、身份證原件、大一寸照片等)。
(3)具有中醫專長之一(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針灸推拿科、骨傷科),對所具備的中醫醫術專長綜述,包括醫術的基本內容及特點描述、適應癥或者適用范圍、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說明等,以及能夠證明醫術專長確有療效的相關資料;
(4)至少兩名中醫類別執業醫師(15年或以上中醫臨床工作經驗)的推薦材料;
(5)相關專長10個以上臨床治療案例(診斷、治療方案等);
(6)從事中醫醫術實踐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的證明,必須得到所在地縣級以上中醫藥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7)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還應當提供跟師學習合同,學習筆記、臨床實踐記錄等連續跟師學習中醫滿五年的證明材料,以及指導老師出具的跟師學習情況書面評價意見、出師結論。
(一)內服方藥類考核:
1、內服方藥類考核內容包括:醫術淵源或者傳承脈絡、醫術內容及特點;與擅長治療的病證范圍相關的中醫基礎知識、中醫診斷技能、中醫治療方法、中藥基本知識和用藥安全等。
2、考核程序分為醫術專長陳述、現場問答、診法技能操作和現場辨識相關中藥等。
(二)外治技術類考核:
1、外治技術類考核內容包括:醫術淵源或者傳承脈絡、外治技術內容及特點;與其使用的外治技術相關的中醫基礎知識、擅長治療的病證診斷要點、外治技術操作要點、技術應用規范及安全風險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2、考核程序分為醫術專長陳述、現場問答、外治技術操作等。
(三)治療方法以內服方藥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術,或者以外治技術為主、配合使用中藥的,應當增加相關考核內容。
(四)考核專家根據參加考核者的現場陳述,結合回顧性中醫醫術實踐資料等,圍繞相關病證的療效評價關鍵要素進行分析評估并提問,對其醫術專長的效果進行現場評定。必要時可采用實地調查核驗等方式評定效果。
1、培訓方式:網絡課程與面授課程相結合,系統學習中醫理論知識,掌握實操技能。
2、培訓課程大綱:
3、收費標準:
(1)報名費用:9800元
(2)培訓費用:10800元
(3)報名+培訓費用優惠價:19800元
4、報名聯系方式:魏老師 138-2609-3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