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技能教材:如何正確提問題?
心理咨詢師技能教材:如何正確提問題?
除了提問題的數量和頻率要注意掌握外,還應當對各類問題的性質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有所了解。在這方面,凱利(G.Kelly 1977)曾經做過如下分析:
(1)“為什么……”的問題。這類問題的含義對求助者有強烈暗示性,回答時需要求助者說明理由,以此暗示求助者的行為或情緒是錯誤的。這類問題可以改為“怎樣”和“什么”的形式,如:“為什么你要和別人打架?”改為“你和某人一起干什么啦?”,把“你為什么失約?”改為“你那里出了什么事啦?”等等。問題不帶指責性,求助者沒必要自我辯解,反而能引導他自我探索。

(2)多重選擇性問題。例如:“你有什么感覺,是沮喪還是生氣?”“上星期日你是離開家還是在家里呆著?”等等。這類問題仍然是封閉性問題,能夠獲得的信息仍然受到限制。改變的辦法是去掉選擇部分,“你有什么感覺?”“上星期日你都做了些什么?”
(3)多重問題。如:“他的父親是怎樣看這個問題的呢?你本人又是怎樣做這件事的?”出現這種連珠炮性質的問題,會讓求助者不知所措。對一件事從幾個方面同時提出問題的做法,會表現出心理咨詢師急躁和沒耐心。

(4)修飾性反問。這類問題實際上并不構成問題,因為它不需要回答也無法回答。比如:“您只談學生學習不好,可當今的教師水平和學校紀律又是個什么情況呢?”“您知道,一個人怎么能發現真理呢?”這樣的問題會令會談陷入僵局。即便是把會談接下去,也會把所談的內容引向空洞和抽象的評價,離開具體問題,對求助者毫無益處。
(5)責備性問題。這是以反問形式責備求助者。如:“現在這樣,當初你干什么來著?”“這件事你憑什么能肯定?”這種問題會對求助者產生巨大威脅感,并立刻引起心理防衛。這對推動會談沒任何好作用,在咨詢中應嚴加杜絕。

(6)解釋性問題。這是心理咨詢師表達自己對問題的看法和理解,而不是推動當事人去自我探索。和責備式提問一樣,這類問題不利于求助者的自我探索,特別是與求助者觀點不一致時,更不應以疑問方式反問對方。
關于如何提問的問題,應當在臨床實踐中認真對待,因為它直接影響求助者和醫生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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